医药网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信息中心在媒体中心二楼的记者招待会上举行了第二次记者招待会。国家卫生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回答记者提问“下一步如何解决看病贵问题”。他表示,“4+7”集中招标采购有量有量地降低了交易成本,这是主要措施之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积极使用中标药品,组织药品生产和销售。我们决不能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扩围市场规模吸引力巨大
“现在,从药品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来看,进展很好,普通老百姓可以享受减价的红利。”马晓伟指出。
这一论点与前一天国家机构发布的关于扩大集中采购药品的区域范围的问题中披露的信息是一致的。截至8月底,25个入选药品“4+7”城市共采购17亿片,采购总进度好于预期。所选药品的购置量占同名药品采购数量的78%。
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试点中期评估结果显示,患者的药费负担有所减轻,特别是慢性病和重症患者感受强烈。超过90%的患者同意试点政策。企业交易成本明显降低,25个品种30天还款率达到97%。
试点办公室负责人认为,试点推广将促进药品购销模式的完善,降低公关、销售、压力等交易成本,引导医生和病人合理用药,净化药品流通环境,改善医药产业生态。
医药界方面,在探索扩大试点的同时,有7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45家企业符合入选条件,25种仿制药全部由企业入选。参与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不言而喻.
分析人士认为,许多受欢迎的品种正在竞争,这并不奇怪。用一位在试点扩张中“赢得”了许多高管的话来说,无论火药多么强大,公司在决定做出决定时,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处理。以10毫克阿托伐他汀钙片为例,齐鲁制药、兴安制药、乐普医药的单价分别为0.12元、0.13元、0.32元。与“4+7”片相比,降幅分别为78%、77%和43%。
毫无疑问,与4700万件以上的采购相比,商定的采购量在第一年扩大到6.2倍应该是主要原因。第二年,按采购品种(规定规格)第一年实际采购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协议采购量。实际选定企业3家,协议采购量为第一年实际采购量的70%。原则上,下一年商定的购买金额不应少于选定品种的第一年商定的金额。
杜绝“中标死”
事实上,单从降价的角度看,似乎就有一种廉价药“中标就死”的瞬间幻觉。
但是,从目前医疗保险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情况来看,已经发布了相应的防范规定。
中标人死亡的原因之一是企业不按合同供货或者供货不及时。为了扩大药品供应,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从“4+7”的独家中标到允许每种药品的多次投标。即使对不到三家选定的企业,试点办的解释是,通过适当降低协议采购量的比例,降低供应风险和垄断风险。试点办公室负责人还强调,要求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提供足够数量的货物,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能力报告制度,实行生产企业自主选择分销企业,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保证供应稳定。
“中标”身亡的另一个原因,是医生开出的医嘱,是医保部门和卫生部门联手出击。在医疗保险方面,应把药品的使用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的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办法,加强对选定药品和非选定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的监测,并将选定药品的使用纳入医疗保险评估和评价指标体系。对规范选用品种减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医院,不调整或减少年度医疗保险总预算,按要求平衡医疗服务收支平衡。实行“两证合一”,统筹人员工资支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卫生部门方面,确保医疗机构不因成本控制、药品品种和规格的限制以及药品委员会的审批而影响选定药品的供应和使用,是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选定药品的政策渠道。同时,要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中优先选用选用药品,建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在医院信息化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用药监测监控是常态,特别是医保卫生部门介入后,中标药品处方难度将大大降低。